双峰县花门镇诉源治理工作站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2021-09-09 16:01:40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戴戈 |          浏览量:46104

 湖南长安网12月14日讯(通讯员 袁朋)11月30日,双峰县人民法院驻花门镇诉源治理工作站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推进了诉源治理暨诉讼治理工作站实质化运行。

  2020年1月3日6时40分许,在G234线花门镇和旺村路段,黄某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自芦茅堂往华喜村方向行驶,碰撞公路边年近80岁的行人贺某某,造成贺某某受伤。2020年1月21日,双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某负全部责任,贺某某无责任。伤后,贺某某被送入双峰县人民医院和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黄某某垫付贺某某花去的医疗费一万多元,但正值疫情期间,疫情过后,黄某某与贺某某儿子协商多次未果,黄某某便外出福建打工,后续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这次贺某某儿子回家,再次找黄某某协商,但黄某某认为医疗费已经支付了,自己车子又没买保险,家中刚建好房装修钱还没有,经济非常紧张,现在最多还赔偿几百元营养费,由于差距过大,两人无法协商成功。贺某某气愤的找到双峰县人民法院花门法庭要求起诉,花门法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将案件委派给双峰县人民法院驻花门镇诉源治理工作站进行调解。诉源治理工作站接到案件后,花门司法所与黄某某联系并征求其同意调解的意向后,与花门法庭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根据伤者的住院病历资料与事故责任认定书,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释法晰理,根据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定事项和赔偿标准,逐项计算金额后,考虑到黄某某家庭确实困难,工作人员找到贺某某儿子做思想工作,让其作出适当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并当场兑付,促成了该纠纷一次性解决。

  诉源治理工作站的设立,加强了对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联动,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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